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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塑造具有湖湘特色的乡村风貌,让村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我局组织编制了《衡阳市乡村风貌管控标准专项规划(2021-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关规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更好地管控、引导市辖区乡村地区的特色风貌塑造与乡村建设,现将该规划方案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2月11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网上公示:http://www.hengyang.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邮寄地址: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8办公室(市高新开发区芙蓉路1号),邮编:421001,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联系电话:0734-8850563;
四、公示内容
《衡阳市乡村风貌管控标准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