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常宁市白沙镇风电场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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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常宁市白沙镇风电场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常宁市 |
建设单位 | 三峡新能源发电(常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常宁市白沙镇风电场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位于常宁市白沙镇,属于常宁市白沙镇风电场的配套工程。该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站内安装1台50MVA主变压器,为户外布置,并预留1台主变压器安装位置;同时建设#1主变进线间隔、1个PT间隔和1个出线间隔,预留#2主变进线间隔,配套建设一座20m3事故油池和一间约15m2 的危废暂存间。该工程总用地面积8250m2,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1.9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严格按照《35kV~220kV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规程》(DL/T5103-2012)的要求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等;同时在升压站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110kV升压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满足标准。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噪声: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避开休息时间(中午 12:00~14:00、夜间22:00~06:00)进行施工作业。合理布置声源设备,将主要噪声源布置于站区中间位置。采用防振、减振的措施来降低电气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升压站区域周围采用实体砖砌围墙,起到隔声作用。 3.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居住,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用地施肥;运行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不外排。建设单位成立环境管理机构,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环境监理,并承诺施工过程不影响南陵村村民取水点,否则无偿为南岭村村民寻找替代水源或提供桶装饮用水作为临时备用水源。 4.生态环境:做好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教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布置规划,减少对土地的破坏、占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减少对动物的影响;禁止捕猎、乱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落实水保措施,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立即覆土恢复植被。 5.固废:施工现场设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综合处置;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若不能回用,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扬尘: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避免大风天气土石方作业;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升压站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7.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 (1)建设单位或运行单位在管理机构内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依法进行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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