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1月13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为衡阳市水利局官网。
(一)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有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巡视巡察及其他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4条,其中机关概况31条、政策文件及解读8条、规划计划2条、行政许可17条、行政处罚6条、财政信息9条、人大建议办理11条、政协提案办理3条、巡视巡察1条及其他主动公开内容6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坚持“谁签署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本单位秘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凡上网发布信息必须按规定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内容所属科室负责人初审,报分管领导和分管信息工作领导审核签字后发布,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务公开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考核要求,切实加强部门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确保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和专职人员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