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30 来源: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指示精神,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职工购房资金需求,按照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365体育官网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我市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向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目前,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一)办理条件